湖南平江金门基坑支护工程
安
全
施
工
专
项
方
案
湖南捷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日
1、工程概况
湖南三和房地产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建的金门地工程位于岳阳平江县新城区汽车站东兴大道西侧,原始地貌为汨罗江冲击阶地,场地较为平整。场地北侧为百花台路,南侧为谭家垅路,西侧靠北面为五层的车站综合大楼,大楼为独立柱基础,基础埋深为2.5m.金门第商住楼由一栋20层和二栋18层的建筑组成,结构类型为框剪结构,设地下室二层,基坑底标高68.7m基坑深9.00~12.00m,基坑支护长度约为522m
2、编制依据
(1)《建筑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2003)
(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3、安全施工目标
加强安全管理与安全防护,确保安全事故为零。
3.1 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3.2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安全小组组长:
安全小组副组长:
安全小组组员:
安全保证检查程序:
3.3 安全管理职责与权限
3.3.1 项目经理
⑴履行承揽合同要求,确定安全管理目标,确保项目工程安全施工,对工程项目的安全全面负责。
⑵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建立项目安全保证体系,组织编制安全保证计划。
⑶贯彻执行各项有关安全的法令、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资源的配置。
⑷支持项目安全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行使安全监督,检查和督促,检查工作。
⑸适时组织对工程项目部的安全体系评审和协调。
3.3.2 项目副经理
(1)根据项目安全保证计划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常注意督促检查。
(2)协调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3)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的学习。
(4)实施现场管理标准化,确保操作现场。
(5)组织安全设施的验收,协助上级部门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和督促。
(6)负责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计划的审核及批准。
(7)处理一般工伤事故处理事故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防止再发生。
(8)对各班组制定例会制度,建立会议纪要,并发放给有关人员。
3.3.3 项目总工程师
⑴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负责对安全难度系数大的施工操作方案进行优化。
⑵组织编制相应的安全保证计划,并组织内部评审,通过后督促实施。
⑶确定危险部位和过程,对风险较大和专业性强的工程项目进行安全论证,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论证措施。
⑷作出因本工程项目的特殊性而须补充的安全操作规定。
⑸选择或制定施工各阶段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操作规定。
⑹对工程技术部门负责的安全体系要素进行监控,落实改进措施。
3.3.4 项目安全员
⑴贯彻安全保证计划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与安全设施,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验收。
⑵监督、检查操作人员的遵章守纪,组织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实施控制,并做好记录。
⑶掌握安全动态,发现事故苗子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⑷制止违章作业,严格安全纪律,当安全与生产发生冲突时,有权制止冒险作业。
⑸参与对进入现场使用的各种安全用品及机械设备配合材料部门进行验收检查工作。
⑹协助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如实汇报工程项目的安全状况。
⑺负责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处理重大工伤、机械事故,制定或纠正措施,防止再发生。
3.3.5 项目主办工程师
⑴按照安全保证计划要求,对施工现场全过程进行控制。
⑵严格监督实施施工工程的安全操作技术规范。
⑶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操作的施工任务,除及时制止外,有责任向项目主管安全经理汇报。
⑷认真执行对施工人员的分部分项工程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⑸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并保护现场迅速报告。
⑹对已发生的事故隐患落实整改,并向主管安全经理反馈整改情况。
3.3.6 施工技术员
⑴贯彻项目安全管理目标,组织实施安全体系。
⑵负责安全防护的技术措施以及施工用电、大型机械拆装方案的落实。
⑶协助对施工班组的安全监督。
3.3.7 材料员
⑴按照项目部安全保证计划要求,组织各种资源的供应工作。
⑵对供应商进行分析,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
⑶负责对合格供应商供应的安全防护用品的验收取证记录工作,并做好验收状态标识,储藏保管好安全防护用品。
⑷负责对进场材料按场容标化要求堆放,消除事故隐患。
⑸对现场使用的安全帽、配电箱、电线、电缆,各种机械和配件应保证质量,并定期检查和试验,对不合格和破损的,要及时进行更新替换。
⑹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重点保管。
⑺负责施工现场的中小型机械使用前的验收日常保养及维修工作。
⑻对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性能有可追溯性记录。
⑼对施工现场的用电设施按要求验收和抓好安全动态用电的管理,建立用电档案。
3.3.8 项目综合办公室
⑴负责开展各种多样化的安全培训教育,定期出黑板报、张贴安全标语等。
⑵做好施工现场动火用明火和宿舍的防火安全工作。
⑶对食堂的用电、用气进行安全管理。
⑷负责工地临时办公室的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重点场所。
⑸负责工地的防暑降温、卫生防疫工作。
3.4 安全管理机构
3.4.1 成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成员由专职安全员、调度、主办工程师、班组长、机务员等组成。
3.4.2 公司安技处为上级机关,对本项目安全生产措施及实施情况定期检查、指导。项目部每月向安技处报表,书面汇报本月安全情况。
3.4.3 项目设专职安全员 (具有安全管理上岗证)。
3.4.4 技术员、班组长为安全及保护监察员。
2、安全管理制度
2.1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2 对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三级教育”(即安技处、项目经理部、施工班组)。
2.3 实施“一书、一表、一卡”管理。即:
安全目标责任书:由项目经理对公司、副经理对经理、班组对个人对经理逐层签认。
进场职工安全登记表。
进场安全教育卡。
2.4 对参加本工程施工的民工,除实施“一书、一表、一卡”管理外,还应与负责人签定《安全管理协议书》。
2.5 教育广大职工自主接受工程业主、工程监理或当地劳动部门的检查监督。
2.6 项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
2.7 分项工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内容包括:工程内容、操作方法、技术标准和具体要求。
2.8 搞好典型开工总结:及时整改不安全因素,消除事故隐患。
2.9 对关键施工部位(或工序)和火灾易发部位成立安全预控小组,实施安全预控管理。
2.10 实行安全风险抵压金及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⑴奖励
①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②项目部按照公司的布置、每年组织班组和员工开展“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通过竞赛、表彰先进、督促员工时刻保持高度安全生产自觉性。
③项目部在现场设立与安全和健康有关的标语,并在危险部位悬挂警示标识。
④符合单位颁《班组安全建设考核标准》的班组,经项目部安全委员会审核同意后,给予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⑤符合单位颁《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的个人,经项目部安全委员会审核同意后,给予每人2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⑥对安全生产有突出贡献的职工,经项目部安全委员会同意后可给予特殊奖励。
⑵处罚
①进入施工现场的职工设有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每人次罚款10元,重犯加倍。
②违章操作规定未酿成事故者,每人次罚款10元,重犯加倍。
③对于严重的违章行为和违章造成事故,经项目部安委会讨论,可以提出行政处罚的意见,再按有关程序予以处理。
2.11 施工机械车辆严格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2.12 建立严密的组织机构,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要求设立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安全管理网络,订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按要求进行管理和实施。
2.13 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对从事施工的所有作业人员均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岗位教育,做到人人重视质量,人人重视安全,做到科学管理、文明施工。所有应持证上岗的作业人员均须经过特殊工种培训,并持证上岗。
2.14 所有管理人员均佩带胸牌,专职安全员佩证为红色以示醒目。
2.15 施工现场配置各类安全设施及警告标志,并由专职安全人员检查和监护。
2.16 一旦发生危害安全的事故时,立即采取抢救措施并暂停此项工程,并及时上报业主备案。
⑴所有严重的伤亡,必须立即报告业主。
⑵其他伤害,对财产设备损毁超过5000元的事故,即将到来的损失或潜在的健康损害应在24小时内报告业主。
⑶其他报告和调查程序将由业主、项目部和其他有关部门协商确定,所有事故必须进行调查。
⑷调查应在事故发生后尽快开始,在两个工作日完成调查报告,并提出预防措施。
⑸调查分析结果在安全会议上公布,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⑹根据调查结论对责任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罚。
⑺损害报告和程序
施工现场发生损害事故后,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的人员应立即报告当班领导,经理部除组织人力对伤员进行抢救外,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用快速办法在24小时内上报业主、公司和政府有关部门。
2.17 施工现场设立急救站,配置医务人员1名,并能满足常规的医疗服务和提供紧急医疗处置。以应对工程实施过程中伤及人身的突发事件。
3、施工期间人员和机械安全保证措施
3.1没有穿防护用品(安全帽、工作鞋等)的职工(包括来访者、供方代表、材料运送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3.2 高空作业系安全带,无论何时在1.8m以上的降落范围内应有保护。
3.3 所有机械的运动部分、设备或电动工具必须安装防护罩、防止人体接触。
3.4 所有临时配电箱应安装接地保险,所有电气设备均应接地。
3.5 所有设备应由合格人员操作,必须持有相应资格证书。
3.6 所有特殊工种人员上岗操作,必须持有相应资格证书。
3.7 所有吊重设备应安装力矩限制显示设备。
3.8 所有设备由项目部在现场开工前进行检验、检验标识应附在设备上,检验应由合格的人员进行。
3.9 坚持“三必须”、“五不准”、“反四违”。
三必须: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水上作业穿好救生衣。
五不准:进入工地不准穿拖鞋、不准穿高跟鞋、不准穿裙装,工作前不准饮酒,工作中不准打逗。
反四违:反对违章指挥,反对违章作业,反对违反操作规程,反对违反劳动纪律。
3.10 配齐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3.11 机械操作及特殊工种专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12 用电部位、起重安装、易燃物等放置警示标识牌。
3.13 夜间施工配备足够照明。
4、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4.1 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
⑴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按三相五线制布置;
⑵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4.2 保护接零与接地处理
⑴正常情况下,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必须做好保持接零外,还必须在其荷载线的首端设置合格漏电保护器;
⑵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⑶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二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装置做电气接地;
⑷保护零线每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欧;
⑸手持式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芯线作保护接零,此芯线严禁通过工作电流;
⑹移动式发电机供电的用电设备,其金属外壳或底座应与发电机电源的接地装置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⑺作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同一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与防雷接地可使用一接地体,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⑻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⑼保护零线应单独铺设,不作它用,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连续,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
⑽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
⑾作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
4.3 配电线路
⑴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⑵电缆穿越建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必须设防护套管;
⑶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⑷在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内设漏电保护器,并实行“一机一闸”制;
⑸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
⑹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4.4 用电管理
⑴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
⑵用电人员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⑶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配备好相应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及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⑷停用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⑸专人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⑹搬迁或移动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4.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包括:
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及其修改资料;
⑵技术交底资料;
⑶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⑷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⑸接地电阻测定记录本表;
⑹定期检(复)查表;
⑺电工维修记录;
⑻临时用电工程的定期检查时间:施工现场每月一次;
⑼检查工作应按分部工程进行,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